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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沪府办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韩 正 市长
  副组长:
  沈 骏 副市长
  秘书长:
  尹 弘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黄 融 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刘海生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冯经明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

  彭 崧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金兴明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蒋苏平 市国资委秘书长

  赵伟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宪法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国林 市监察局局长

  马伊里 市民政局局长

  方星海 市金融办主任

  刘 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启伟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张示明 市信访办主任

  陆月星 浦东新区副区长

  周 伟 黄浦区区长

  翁祖亮 卢湾区区长

  陈 寅 徐汇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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