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合政秘〔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度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已经2009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2009年度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一、正式项目
1.《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2.《合肥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供销社)
3.《合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规划局 市建委)
4.《合肥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建委)
5.《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定》(起草单位:市教育局 市劳动局)
6.《合肥市大蜀山风景区管理办法》(市园林局)
7.《
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市容局)
8.《
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市容局)
9.《
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修改)》(起草单位:市市容局)
10.《
合肥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财政局市房地产局)
11.《
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废止)》
二、预备项目
1.《合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市容局)
2.《合肥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建委)
3.《
合肥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