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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县的通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县的通报
(浙政发〔2009〕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支农扶粮政策,按照“强化责任、稳定面积,加大投入、保障收益,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要求,狠抓粮食生产,取得了面积、单产和总产“三增”的好成绩。为鼓励先进,促进全省粮食生产持续发展,决定授予粮食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杭州市、温州市、金华市、台州市、建德市、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瑞安市、苍南县、湖州市南浔区、嘉兴市南湖区、诸暨市、绍兴县、金华市婺城区、武义县、衢州市衢江区、台州市路桥区、温岭市、龙泉市等19个市、县(市、区)“2008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县”荣誉称号。同时,嘉兴市秀洲区、江山市被农业部评为“2008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一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努力推动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市、县(市、区)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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