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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投资补助。对于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经审核可优先安排申请国债资金;或对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给予直接投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
  3、贷款贴息。对于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根据投资方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按照贷款实际到位和支付利息情况,优先予以贴息支持,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资金奖励。对于按规划进度和要求完成试点项目建设、达到相关标准的单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标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七、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监督、检查。
  试点单位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扶持资金,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市发展改革委不定期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资金使用中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根据《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评选出24家试点单位作为我市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

区县类

1

海淀区

2

延庆县

城镇类

1

昌平区马池口镇

2

房山区长阳镇

3

通州区西集镇

园区类

1

北京市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2

密云县水源保护区循环农业区

3

海淀区六里屯循环经济产业园

4

用友软件园

重点领域类

1

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北京恒通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

北京青龙河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

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

北京市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

1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北京嘉捷博大汽车节能公司

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4

北京归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

7

北京御香苑畜牧有限公司

8

北京古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9

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10

密云冶金矿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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