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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促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质量高水平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全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促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质量高水平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
(筑府发〔2009〕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1月14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促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刚主持,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杰通报了我省实施中央新增1000亿投资项目情况,孙国强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中央检查组姚兵组长作了重要指示。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内需办)全体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贵阳市及各县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为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传达(见附件),同时制定了当前推进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工作的十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今、明两年,由市内需办牵头,市政府目标办配合,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落实促进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市政府与各区、市、县及相关工作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与干部使用考核挂钩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各级政府是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和项目责任的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直至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一级。目标要分解到人,责任要落实到人,层层抓细化,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调度工作制度,发挥发改部门作为投资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一月两开,市内需办主任办公会一周一开,市发改委工作协调会按需召开,三级会议按照不同职责分工,及时研究问题并妥善协调解决。

  三、完善项目进度报表和工作简报报送制度。按省政府的统一要求,项目进度报表一周一报,工作简报三天一报。相关工作信息由乡、镇报送至区(市)、县,区(市)、县汇总报送至市,由市统一整理形成报表和简报往省上报。

  四、建立督促检查长效工作机制。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参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上报市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工作与项目实施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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