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近几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通报的通知
(皖政办〔2008〕64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审计厅《关于近几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当前,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少数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仍然屡审屡犯、屡禁不止,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要严格审计。审计部门要严格落实《
预算法》、《
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二要及时预警。对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审计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着力规范本部门、本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要落实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自觉支持审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近几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通报
(省审计厅)
根据《
审计法》、《
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省审计厅每年组织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从审计结果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现通报如下:
一、近年来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一些部门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时未能编制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资金切块安排后,在预算执行中再确定支出项目,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