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8]24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国务院颁布的《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
节约能源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
李永刚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惠放 市政府副秘书长、外事办主任
石贺喜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王启会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张丽华 市发改委主任
陈凤玉 市经委主任
成 员:
陈 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单国福 市经委副主任
关铁山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德宽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姜晓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建民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 伟 市教育局调研员
李锦标 市科技局副局长
薛 静 市文化局副局长
嘎日迪 市广电局纪检组长
赵玉儒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付庆森 市体育局副局长
金志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包群力 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
杨 强 市建设局副局长
桑 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佟思日古冷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金成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宏华 市旅游局副局长
姜福坤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玉民 市粮食局副局长
肖景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金玉 市国税局副局长
卜庆瑞 市地税局副局长
姜俊惠 通辽电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陈力(兼),副主任:单国福(兼)。主要职责为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