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通政字[2009]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市政府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农牧业局、市消防支队组成三个考核验收组,对全市9个旗县市区落实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状的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验收组认真听取了各地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的文件资料。实地检查了16个公众聚集场所、8个近两年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查看了各大队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的配备情况和中队的消防车辆器材的配备情况;检查了市政公用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农村牧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二、主要成绩
一年来,全市各地紧紧围绕消防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通辽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为主线,强化各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投入,大力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狠抓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火灾形势的基本稳定。
(一)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多年来推行消防工作责任状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各地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旗县市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解决火灾隐患整治、消防队站建设、消防经费投入等难题;建立了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责任督查和责任追究体系;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参加消防安全检查,现场督促整改隐患。推动责任状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消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消防队站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各级政府按照消防投入与经济同步发展的要求,加大了消防经费投入。2008年市政府落实了110万元自治区器材匹配经费,150万元化学危险品车辆专款。投入70万元购置了4台防火检查车,投入72万元购置了一批个人防护装备、防火检测器材、抢险救援器材和部分随车器材。我市还专项匹配780万元资金购置了6台特种消防车,购置了597件特种器材装备。科左中旗购置2台消防车,科左后旗购置1台消防车,霍林郭勒市购置1台消防车。扎旗大队营房已经开始动工,库伦旗大队营房已完成改扩建工作。各地三期特勤建设配套经费、专项购置消防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配套资金、购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用车辆资金、救护器材配套资金全部到位。2008年全市消防业务经费达到985.09万元,专项经费投入达到1419.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幅达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