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
(威政办发〔2008〕9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加强财源建设的有效途径,创新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挖掘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统管存量税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和增速同步提高,为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提供强大财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1.整合促进财源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大企业以商招商,支持重点产业项目落户我市,努力培植壮大税源,延伸产业链、税收链。
2.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源筹划机制,充分调动市场、企业、政府等各类资源,促使进入本地市场进行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企业在我市纳税,进一步扩大税基。
3.建立税源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对税源实行全覆盖监控,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4.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工作新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发展财源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整合多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税源
(一)整合政策资源,夯实税源基础。
1.进一步扶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切实抓好2007年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扶持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今后,全市范围内,凡预测三年内销售收入过100亿元、贡献过5亿元且缴纳的地方税收增幅超出全市平均增幅的企业,均可享受该扶持政策,所需扶持资金由市与相关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2.认真落实品牌奖励政策。按照《
威海市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威政办发〔2008〕62号),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名牌农(林、水)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山东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