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切实增强发展财源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董进友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加强财源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统一组织领导全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立财源建设组织机构,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税收属地管理工作,维护财源建设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责任与利益共担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我市财源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督导考核。由市考核办负责,将财源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和有关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及时调度督导,严格考核奖惩。
(三)建立财源建设工作激励机制。市财政设立财源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经费与财源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相挂钩。年终,根据完成的新增地方税收额(引进外地企业新增加地方税收额以及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直接增加地方税收额),对财源建设相关工作部门、单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专项用于财源建设工作。
附件:威海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威海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孙述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董进友(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姜玉毅(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刘光明(市长助理、市经贸委主任)
王保华(市长助理、市外经贸局局长)
朱明华(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韩良波(市公安局局长)
任慧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高建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隋永华(市建委主任)
周永迪(市规划局局长)
王 晓(市交通局局长)
张言报(市水利局局长)
王廷琦(市文化局局长)
于时文(市审计局局长)
吕晓东(市统计局局长)
张宗军(市金融上市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