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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市城管执法局2009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督促施工方按规定设置围墙,抓好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渣土密闭清运,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覆盖等关键环节。
  责任单位:市局督查二处,各区执法局(分局)
  责任领导:吕强副局长
  整治要求:
  1、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周边建筑工地组织集中检查;
  2、做到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设备到位,管理人员到位,渣土清运车辆轮胎不带泥,车身整洁,无高尖、抛洒现象。
  (十二)做好取缔非法劳务市场等项工作
  充分利用辖区空置场所设置室内人力资源市场,取缔非法劳务市场;依法制止新的破墙、破窗开店行为;完善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教育引导劝离护送工作。
  责任单位:市局四城联创办、督查二处,各区执法局(分局)
  责任领导:吕强副局长
  整治要求:
  1、重点整治区域周边无非法劳务市场,无新的破墙、破窗开店现象,对于新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发现一个,劝离、护送一个;
  2、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调研、草拟工作;
  3、指导督促各区执法局(分局)加快管理制度建设。
  (十三)加大提升年宣传力度
  集中开展《西安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宣传活动;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城市建设管理提升的各类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的提升年宣传。
  责任处室:市局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各区执法局(分局)
  责任领导:张玉成副局长
  工作要求:
  1、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2、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效果显著;
  3、新闻宣传密度大,层次多。
  (十四)配合市提升办、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完全提升年相关整治任务
  配合市提升办、市市政委、各区政府(管委会),完成二环以内已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做到到期一处,拆除一处;按照专项规划,规范二环以外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不再审批新的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城市街具上设置的各类广告;检查落实重点整治区域周边霓虹灯等夜景照明设施。
  责任单位:市局提升办,市局督查一处,市局督查二处,各区执法局(分局)
  责任领导:吕强、孙智书副局长
  (十五)制止和杜绝建筑渣土乱抛洒行为
  在重点路段设立建筑渣土检查点,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和杜绝渣土车乱抛洒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安城管支队,市局督查二处,各区执法局(分局)
  责任领导:吕强副局长
  整治要求:
  1、建筑渣土清运车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2、无高尖、抛洒、乱倾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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