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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上市办等部门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金融上市办、威海人行、威海银监分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的试行意见
(市金融上市办、威海人行、威海银监分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下,为确保市区重点工业企业健康运营,防止银行不良贷款反弹,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进一步深化市区重点工业企业银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深化银企合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金融上市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经贸委、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金融上市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企业经营、融资需求和银行信贷投放等情况,协调资金融通、金融服务、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并就深化银企合作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市金融上市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组织领导小组会议,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负责银企对接的组织工作。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项目的信贷投入,负责银企对接银行方面的工作。市银监局负责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负责银行条线风险监测。市经贸委负责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的调度,加强企业条线风险监测,负责银企对接企业方面的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调配财政间歇资金的使用,必要时向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
  二、确定重点工业企业范围。由市经贸委和市金融上市办负责,分别从市区范围内选择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容量较大、成长性较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拟上市、拟挂牌的企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重点工业企业范围。对重点工业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通报调整情况。
  三、明确银企双方责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对有可能影响重点工业企业正常运转的收贷,必须事先向领导小组通报。重点工业企业要坚定信心,千方百计谋发展,坚决杜绝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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