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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威政办发〔2009〕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了宣传学习、人员培训、平台建设和目录编制等工作,为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做了充分准备。2008年5月1日,以“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为标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半年多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基本建立起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渠道畅通、运作规范,高效有序、便民利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初步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截至2008年12月底,市、县、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已经建成,网络单位达470多个,公开信息95147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37669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6284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31194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7条,回复率达100%。
  从日常检查和年底考核的情况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进行了周密部署。各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办公室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保证了县、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发改委等25个市直单位工作力度大、进度快、效果好,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确定为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但也有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的数量、时限等方面存有不足,渠道和形式单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申请表编制及备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单位未按月报告信息公开情况,未按时向市现行文件阅览中心报送现行文件。此外,县、镇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地方进度没有跟上要求。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2009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条例》为指导,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要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要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限时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现行文件报送、月度情况报告、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公众举报投诉受理、考核监督等规章制度。要及时对公开指南和目录等进行修订完善,继续做好存量政府信息梳理录入工作,不断丰富内容,提高质量,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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