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完善配套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稳定性。要加强对公交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交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公交优先发展的需要。
四、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
(一)推进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要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充分利用城市交通示范项目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建设BRT线路,畅通中心城区与高区、经区三大组团间的快速公交走廊,初步形成以常规公交线路为基础、BRT线路为骨干,组团之间快速通达、组团内部方便出行的公交网络,有效缓解交通阻塞,解决高峰期乘车难问题。
(二)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按照“解决急需、缓解必需、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同时根据公交专项规划,逐步完善配套公交场站。要把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和配套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使用。根据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和城市有关规划,新建小区以及大型公共设施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或停靠点,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逐步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城市路街实际,对没有港湾的公交停靠站点逐步进行改造。新建城市干线道路,必须配套建设港湾式停靠站,解决公交车停占行驶线的问题。新建、改建公交站点,必须按要求设置站牌、候车亭。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及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人行横道等设施,逐步建立合理的公交优先通道网络。
五、优化城市公交运营结构
(一)搞好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结合城市交通示范项目,加强公交专用车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与建设BRT线路同步,建立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监控系统,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正常运行的行为,严格查纠,切实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二)科学调整公交线网布局。结合快速公交系统(BRT)建设,逐步对现有公交线路长度、走向、停靠站点、发班密度进行科学调整,降低线路重复系数,扩大覆盖半径,减少乘客中转换乘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
(三)加快发展绿色公交。大力发展中高档、节能、环保型车辆, 加快对现有公交车辆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逐步淘汰尾气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在场站建设中,要配套规划、建设清洁能源汽车所需的加气站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