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39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已经2008年12月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审批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对我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并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再次进行了压缩。经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保留26个市级行政部门的96项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项目目录和办理时限,做好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细化和对外公布工作。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市政府公告2008年第20号)同时废止。
昆明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