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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社会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市人口计生、劳动、卫生、财政部门联合制订出台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2.各辖市、区制订本地区实施行动计划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3.建立与政府倡导和实施干预工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4.修订镇江市围产期保健常规,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建立镇江市优生检测服务网络,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5.免费发放《镇江市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试行“优生健康菜单”制度,引导市民自觉接受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

  6.增加有利于开展出生缺陷检测与干预的社会医疗报销目录或生育保险目录。

  7.组织协调保险公司推出“优生优育疾病保险”险种,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8.加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宣传,制作播放反映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的公益广告。

  9.年底由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社会行动计划协调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二)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

  1.推行优生健康体检,并提高全市检测率。

  2.完善“优生优育疾病保险”理赔服务程序和组织服务网络。

  3.反馈评估项目实施效果,确保全市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控制在8‰以内。

  4.市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社会行动计划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干预行动研究课题。

  四、部门职责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制订出台行动计划的实施细则,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确定目标疾病和人群;组织编写并免费发放《镇江市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含优生健康菜单),开展以宣传、咨询、倡导为重要内容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优生检测服务网络;与保险公司商定“优生优育疾病保险”险种,协助鉴定出生缺陷目标疾病;牵头建立信息交流和数据上报制度。

  卫生部门:将婚前医学检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做好婚前医学检查;修订以新增出生缺陷检测项目为重要内容的镇江市围产期保健常规,并督促医疗保健机构认真执行;开展围产期保健项目,综合防治亚健康出生(过期妊娠、低体重儿、窒息等);协调建立优生检测服务网络,开展出生缺陷目标疾病检测;指导各地将围产期保健常规检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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