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政发〔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白 希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潘志金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资投诉中心)、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市驻北京联络处、驻梧州管理处等驻外机构。
分管和协调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贺州市调查队以及金融等有关工作。
联系市委老干部局。
刘建军副市长
负责文化、旅游、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单位。
联系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
秦全贵副市长
负责工业、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信息产业、电力供应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业公司、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旺高工业区管委会、平桂矿区管理处。
分管和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处、邮政局、广西电网公司贺州供电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以及其他中直、区直企业。
农晓文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市政、房产、法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管理局(房改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震局、法制办公室。
分管协调204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