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居民消费。保持消费品市场繁荣稳定,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市民需求,不断扩大流通规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递增11.5%以上,2011年达到1600亿元。
4.社会保障。2011年末努力实现失业保险全覆盖,城镇参保人数达到180万人;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生育保险从政策上实现全覆盖。城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4200张,社会力量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床位11000张,每千名城镇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20张;至2010年,建成63所农村敬老服务中心,维修改造30所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
5.公共教育。普及12年教育提高到新水平,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小学毕业升初中率达到98.5%以上;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其中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77%。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农村地区集中办学,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30所;幼儿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城市和农村分别普及学前3年教育和基本普及学前2年教育;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合理配置职业教育资源,不断扩大职教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0万人;加强职教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成9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基本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的教育发展格局。
6.医疗卫生。到2011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58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2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53‰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10万以内;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基本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10年,全市8个区和3个县级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0个,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的比例达到90%以上。
7.文化体育。弘扬哈尔滨音乐文化传统,实施品牌战略,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办成全国文化活动精品和国际性音乐节;加快图书馆、博物馆网络建设,到2011年,社区分馆达到50-60个;各级各类博物馆总数达到90座;完成120多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整体转换,完成全市网络整合建设工程,打造集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政务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多业务、互动式有线网络平台;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和有线网络技术中心;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村收听收看到中央和省级4套以上广播节目、8套以上电视节目的目标;创造条件确保每年安装健身路径800件(套),每年完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500人,国民体质监测量年均增长10%。
8.人居环境。全面完成城区内危棚户区改造,合理分配商品住宅、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占住宅之间的比例,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2011年实现住宅建设竣工总规模1400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到2010年,6个主城区社区公益用房平均使用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呼兰、阿城及10县(市)社区公益用房平均使用面积达到200平方米。生态人居体系建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市区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各县(市)达到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
9.公用事业。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保洁和管理实施全覆盖;实现主城区与县(市)间全部由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县(市)与县(市)间基本由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农村公路高等级路面通乡、通村率均达到100%。
10.公共安全。全市刑事案件总量力争稳中有降,发案总量上升幅度控制在7%以下,刑事案件破案率力争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外来人口犯罪率下降8个百分点。区、街道办和社区与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9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95%以上。
11.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到2011年基本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十一五”期末,县乡服务站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达80%以上,2011年,诊疗设备数字化率达40%,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80%以上,避孕及时率和综合避孕率均保持在80%左右。
12.公共财政。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变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的状况,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更加关注民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投入更多地投向义务教育、基础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廉租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力争到2011年,教育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4%,医疗卫生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6%,文化体育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1%,社会保障补助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1.5%。
13.新农村建设。重点扶持4个县(市)争创全国百强县,扶持40个中心镇和200个中心村加快发展;建设农村通畅工程8720公里,建设乡镇客运站20个;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完成农村康居工程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农村电话入户率达到80%,有线电视通村率达到100%;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年提高到8.5年,4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具有非农产业技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卫生乡村达标率70%以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95%左右。
三、保障人民群众基本需要
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需求,其中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
(一) 劳动就业
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机遇,将国有企业改革和实施“并轨”结合起来,将发展机械装备制造、汽车、电子、医药、食品、冰雪旅游等支柱产业和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并通过落实再就业和“并轨”的扶持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多形式实行灵活就业。进一步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渠道,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组建劳务型服务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
1.建立和完善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扎实推进就业援助工作,把“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等10类人员作为就业困难对象,通过采取集中援助活动和强化日常援助行为,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的妥善安置。组织开展零就业家庭调查、认定工作,通过落实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的目标。积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要在扩大贷款范围、允许二次贷款、增加贷款额度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上有所突破。强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好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应补尽补,并努力做到政策享受范围和额度最大化。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的办事程序,尽可能地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保护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