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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民生发展纲要(2009-2011)的通知

  3.完成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防范、救援和处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整合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交流、采集、评估、发布和预警。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规模化、大型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食品流通企业、餐饮业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4.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推进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监督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处方药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管理,在品种的筛选和转换、生产过程的包装和说明书、流通环节凭处方销售和药师指导、经营资格、广告宣传等方面加强监管。加强对已通过认证企业的监督跟踪和专项检查。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发布、信用分类评价等制度,以及信用激励和惩戒制度,加强药品信用信息的互通与共享,促进依法监督和信用建设的有机结合。

六、民生工程



  根据哈尔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和建设布局,按照规划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选择一批重点民生项目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着重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新建城区的公共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未来3年,规划建设五大领域民生工程体系,实施150个民生项目,总投资1490亿元左右。

  (一) 教育设施建设

  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实施行业规划,改造城区薄弱学校。城区基础教育按照幼儿园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规模办学的原则,全面推进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工作。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哈轻工学校、道里区职教中心等实习实训基地,县(市)各建成一所集职教、实训为一体的职教中心。规划建设哈尔滨学院新校区、哈尔滨技师学院、爱建学校等26个重点项目,拟投资18亿元。

  (二) 文体休闲设施建设

  规划一批高起点、高科技、高标准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标准适宜的基础性文化设施,总体将形成市、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重点加强公共图书馆、综合性博物馆、艺术展览中心和乡镇文化站建设,建设一座综合性的功能完善的大型体育场馆。规划哈尔滨音乐厅、省艺术品展览中心、哈尔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13个、拟投资23亿元。

  大力开发建设旅游休闲度假项目,促进生态旅游、工业旅游、冰雪旅游等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太阳岛风景区冰雪大世界、金河旅游公园、横头山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建设项目19个,拟投资19亿元。

  (三) 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各区、县(市)建立健全由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卫生监督所和妇幼保健院与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组成的所辖地两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其信息系统、冷链系统、公共卫生功能系统建设。中心城区建立由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机构组成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县(市)建立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购置一批监测检验设备。规划市第一医院、顺迈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医院等项目17个,拟投资30亿元。

  (四) 公共福利设施建设

  大力兴办布局合理、形式多样、档次多元的养老设施,以中低档次为主,高档养老机构为辅,创造条件在社区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精神病残疾人托管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整合、社区公益用房等重点建设项目11个,拟投资15亿元。

  (五) 生活环境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地下空间改造,全面加快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和供电、供水、排水、交通、电信、人防等设施晋档。重点建设地铁一期工程、哈西客运中心,全面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规划区域性商业综合体,积极建设农村商贸市场。重点发展社区商业网点,使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得到基本满足。规划重点项目64个,拟投资1385亿元。

七、保障措施


  改善民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民生所需,破解瓶颈难题,加快民生发展。

  (一)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为民生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1.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形成与民生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事业的必要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对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以及新农村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倾斜。

  2.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市、区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注入民生发展领域,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和鼓励国内外资本和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采取冠名权、使用权、管理权等方式,凝聚资金力量进行民生领域的再投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民生的急需项目中来。

  3.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抓住国家、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准确把握国家、省政策导向,在教育、社保、科技、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二) 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民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建立经营城市和市场运作机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的原则,区别民生领域事业和产业的不同特点,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发展公益性民生事业。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发展经营性民生产业。全面开放城建市场,政府投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主动退出社会资本有投资意愿的城建领域,原则上只用于社会公益性非经营项目。对经营性和准经营性的项目,一律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对社会资本无力全额投资的重大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通过BOT、合资合作等方式,广泛吸引国内外资本参与建设,逐步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建设的新格局。

  2.提高发展纲要执行力。建立健全各级推进民生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的各项重大政策研究好、落实好。树立“规划第一”理念,按照发展纲要总体安排,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将发展纲要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做到任务到岗到人、责任到岗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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