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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2009)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豫发改办传真[2009]3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河南石油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6215元,下调140元,最高零售价格为4.66元/升;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5585元,下调160元,最高零售价格为4.83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的,按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三、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1月15日零时起执行。

  四、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同时,努力做好成品油的购销存衔接,确保市场供应。

  五、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河南省成品油调整表

品种

调整前的价格

调整后的价格

调整幅度

中准价

零售价格

批发价格

中准价

零售价格

批发价格

中准价

零售价格

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升价

吨价

升价

90#

6355

6355

4.77

6055

6215

6215

4.66

5915

-140

-140

-0.11

-140

93#

6736

5.05

6436

6588

4.94

6288

-148

-0.11

-148

97#

7118

5.34

6818

6961

5.22

6661

-157

-0.12

-157

0#

5745

5745

4.97

5445

5585

5585

4.83

5285

-160

-160

-0.14

-160

+5#

5630

4.87

5330

5473

4.73

5173

-157

-0.14

-157

+10#

5515

4.77

5215

5362

4.64

5062

-154

-0.13

-154

-5#

5917

5.12

5617

5753

4.98

5453

-165

-0.14

-165

-10#

6090

5.27

5790

5920

5.12

5620

-170

-0.15

-170

-20#

6377

5.52

6077

6199

5.36

5899

-178

-0.15

-178

-35#

6607

5.72

6307

6423

5.56

6123

-184

-0.16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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