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将文登市物价局作为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的复函
(鲁价办函〔2008〕77号)
文登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文登市物价局作为省物价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的请示》(文价字[2008]14号)收悉,经研究确定,文登市物价局作为我局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负责人和负责处室
联系点的工作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善英同志负责,局办公室为责任处室。
二、联系时间
2008年12月3日-2009年2月
三、联系点的主要工作
我局作为全省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贵市作为第二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行试点单位,双方要及时沟通信息,互相提供情况,特别是在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创新机制体制,推动物价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好的思路,要及时进行交流,我局将组织有关处室赴文登市进行调研、考察与学习,请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