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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305线洪雅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省道305线洪雅段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9年1月16日 川交发[2009]5号)


眉山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省道305线洪雅段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眉市交呈[2008]1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省道350线原收费路段洪雅至竹箐关长36.73公里,按二级公路改建,工程总投资2377.8万元,其中:无偿投入1050万元;有偿投入为银行贷款830万元,集资224.85万元,其他债务272.95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9]14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从1996年1月10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2004年纳入眉山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2007年10月,因道路整治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该收费路段剩余债务余额735.1万元。

  省道350线洪雅段公路长54.4公里(含原收费的36.73公里),经省计委川计交[2003]970号文批准,按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改建。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4]190号文批准,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立项,并纳入眉山市政府还贷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实施(川交公路[2004]106号)。该项目经省交通厅公路局交路工[2004]161号文批复概算投资994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644.12万元(须经审计确认),其中:无偿投入万元,有偿投入6504.12万元(含原收费段债务余额735.1万元)。经审查,同意省道305线洪雅段公路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工作由眉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试收费时间:从2009年2月10日起至2011年8月30日。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申报正式收费。

  四、收费站设置:全线设余坪(K274+219m)和竹菁关(K324+219m)2个主线收费站,其中竹菁关收费站与省道305线雅安境内段20.8公里实行联合收费。撤除原设置的洪雅城西收费站及附属设施。

  五、试收费标准:

  单位:元/车·次

车型

标准

站名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余坪收费站

5

10

15

20

25

竹青关收费站(洪雅至雅安段)

8

16

24

32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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