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金融单位: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今年四季度增加1000亿元中央投资,主要用于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最近,国家有关部委已全部落实建设项目,并下达了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和预算指标。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做好扩大投资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尤其对我省这样一个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省份来讲,更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也是加快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省委、省政府及时安排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并成立了甘肃省扩大内需协调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市州、各部门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从政治高度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周密安排,各司其职、扎实工作,全面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快项目土建施工和材料设备购置,确保形成新的投资工作量。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是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各市州、各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时间,全力加快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投资量,形成有效需求。在建项目要合理调整施工计划,抽调施工技术力量,倒排工期,不断加快土建施工进度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工作;新开工项目要指定专人,督办催办,加快节奏,尽快完成审批核准、招标投标等施工准备工作,抓紧启动实施。对于酒泉、嘉峪关、甘南等市州因天气寒冷已无法施工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新增投资用于购置建筑材料或相关设备定货。要认真落实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各类配套资金,带动银行贷款、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最大限度地发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今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要与明后年中央投资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挂钩,凡出现中央资金滞留闲置、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在建工程进展缓慢、新开工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等问题的县市区或省直行业部门,今后暂停其申报项目。对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较好的,要优先申报项目并争取安排更多国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