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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墨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云发改投资〔2009〕65号)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给予审批墨江县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普发改投资〔2008〕9号)收悉。我委于2008年4月28日和6月11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业主和设计单位根据评审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目前该县没有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对土壤、空气和水体造成较大污染,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此项目的建设已列入云南省城镇垃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年),符合该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完成了用地手续和环评批复。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主要是墨江县城区。

  三、场址

  垃圾填埋场址位于县城东南约8.5公里处的香椿沟谷内。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包括建设设计转运能力40吨/天小型转运站1座、垃圾箱等收集设施和车辆。

  (二)新建日处理垃圾90吨、总库容64.7万立方米的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填埋场使用年限14年。

  (三)配套建设10000立方米容积调节池、处理规模为30立方米/日渗沥液处理站一座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工艺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近期采用多种收运方式,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定点收运办法;转运站采用压缩式转运站;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水平防渗方式;渗沥液处理采用预处理+厌氧流化床反应器(UASB)+CASS+氧化塘+湿地进化处理工艺;垃圾主坝采用砌石坝坝型。

  六、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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