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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紧急通知

  工程质量检测是防止不合格建材产品应用到工程上的最后一道屏障。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尽快完善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用建材产品检测技术能力,为杜绝不合格建材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和建筑使用功能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环节,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时,要重点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明文件、进场复检报告和实物质量。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建筑用钢材、水泥、砖材、混凝土、砂浆、人造板、电线电缆、管材管件、防水材料、陶瓷砖、建筑脚手架用钢管、扣件、安全网、开关插座、涂料、模板支撑系统等),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送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和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部门联动,建立建材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材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列出检查清单,根据实际需要每季度安排1-2次建材产品的质量抽查、监测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抽查、监测结果要及时上报省建设厅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08年第3季度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情况的函》(川质监函[2009]16号)通报的情况,对列入不合格名单的企业生产、销售、租赁的脚手架、扣件和建材产品,不得使用。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涉及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建材产品,应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相关单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复检报告,未经进场复检或经复检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建筑施工,已经在用的,要坚决要求停工整改,以防止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对进入施工现场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用钢材、水泥、砖材、混凝土、砂浆、人造板、电线电缆、管材管件、防水材料、陶瓷砖、建筑脚手架用钢管、安全网、扣件、开关插座、涂料、模板支撑系统等建材产品质量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09年3月20日前书面上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拟于4至5月份组织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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