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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局局级领导和部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八、深入治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违规建购房问题。由吴盛海同志负总责,办公室牵头,会同纪检组、监察室、规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负责落实。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

  九、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由吴盛海同志负总责,财务处牵头,会同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审计处等处室落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有关要求,继续抓好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加强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加强公务车配备使用的监管。由吴盛海同志负总责,办公室牵头,会同纪检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室等处室落实。进一步理顺关系,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统一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和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务车辆超标准、超编制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编制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公务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等行为。

  十一、继续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由张光荣同志负总责,组织人事处牵头,会同纪检组、财务处、办公室等处室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

  十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由王长惠同志负总责,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会同执法处、政法处、组织人事处、审计处等处室落实。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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