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异常情况的发生,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储备调控作用,加大市场调控力度。一是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法[2004]28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做到对本辖区的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重要商品的生产量、购进量、消费量、库存量心中有数,组织好重点流通企业提前对相关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市场投放量,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要密切关注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量和库存量,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群众抢购和断档脱销现象,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蔓延。同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直接报告自治区商务厅;二是要切实加强储备商品管理工作,对本地区猪牛羊肉等重要储备商品进行检查,确保市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发挥储备商品稳定市场的作用;三是要选择一批经营规模大、社会责任感强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起快速、高效的商品加工、投放应急体系,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时商品的调运和投放。
四、丰富节日商品供应,繁荣活跃节日市场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我区节日消费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规范有序的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积极有序、适度采购节日商品货源。要增加区内需求大、市场供应偏紧、对外依存度高的生活必需品、日用品及节日消费品的购进量,增加名特优商品采购量,力求节日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要重点增加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采购储存和供应量,确保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不断档、脱销,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性消费需求,使全区各族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促进消费安全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严重影响了居民消费信心和预期。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确保节日上市食品的消费安全。搞好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放心肉”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三绿工程”绿色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等食品流通载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居民消费信心。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市场上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零售场所、商品仓库、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重点对肉类、酒类、奶类等重要副食品商品进行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制度,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实施,尽快完成备案登记工作。进一步做好《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继续做好“三绿工程下乡”组织工作,维护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检查中重点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搭车跟风涨价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给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