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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荆政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要求,有效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全市金融业加大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贯彻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确保信贷总量平稳增长
  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按照“快、重、准、实”的工作要求,切实将保障信贷总量平稳增长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行在信贷总量、授信管理等政策上的倾斜,确保各项贷款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8%以上,2009年新增贷款力争达到60亿元。
  二、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我市荆南四河堤防、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利枢纽工程,汉宜铁路、荆岳长江大桥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国电长源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能源项目,努力增加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尤其要对市内纳入中省投资项目积极给予配套信贷支持。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要积极利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合作模式增强贷款能力,提高服务效率。
  三、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要求,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提升经济转型升级。要积极开展信贷产品进园区活动,创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荆州(深圳)电子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建设;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目标,对100家重点企业和纳入“双百”工程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跟踪信贷服务,及时发放并购贷款、供应链贷款,支持一批基础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坚持“绿色信贷”原则,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发展循环经济,优先支持汽车零部件工业、石油机械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优先加大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信用企业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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