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
王 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
叶双猛(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 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张 延(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 谦(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秀兰(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镇岳(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逸平(市城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