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历史老案纠错平反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沪民救发〔2009〕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由本市民政部门管理的历史老案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请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8]9号)中有关“城保”离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所需经费在落政专项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