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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项目建设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

  强力推进“四个落实”:
  (1)落实重大项目领导责任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加大投入扩大内需领导小组,由省长吴新雄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及其他有关副省长为副组长,省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担任。各设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责任制。
  (2)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制。要加快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同时,抓紧开工建设一批新项目。要落实重大项目“四定两保”责任制,即定目标、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保证项目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项目按时竣工达标运营。
  (3)落实重大项目监督责任制。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切实按照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和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并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4)落实重大项目调度责任制。省政府决定建立“四个调度制度”,即民生工程、“三农”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开放项目建设调度会制度,分别落实了省政府领导责任。此次调度会为全省推进项目建设第一次调度会议,这项工作以后由省发改委牵头开展,加强全省重大项目的调度、协调和推进。各设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调度责任制。
  三、会议确定了以下事项:
  (1)尽快上报项目。各地各部门要在11月30日前将符合国家投向的项目报省发改委汇总。
  (2)进一步加强调度。省加大投入扩大内需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要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协调国土、环保、建设等部门每周调度一次,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前期工作。要编制工作简报,将国家支持我省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对外公布,宣传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3)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的督查和推进。参照国家的做法,由监察、审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合形成监督检查机制,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实施的项目,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确保项目按国家要求实施,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4)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12月8日前,由省政府领导带队赴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汇报,争取项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朱希、省发改委主任姚木根具体负责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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