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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208号 2008年12月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2008年11月21日下午,副省长史文清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吴新雄省长11月19日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示精神和11月21日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召开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三点批示要求,研究部署加快全省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督促检查工作。省建设厅副厅长欧阳泉华、高浪、王建平、吴昌平,副巡视员曾绍平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沉着应对,果断决策,出台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具体措施,强调要求“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这些政策措施一举多得,既是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促转型的重大举措,也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对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载体功能、改善民生都将起到重要作用。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难得良机。抢抓重大政策机遇,争取新一轮发展的主动权,是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早抓早主动,早抓早受益。
  会议要求,现在距年底仅有40天,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力的推进措施,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年内经济适用住房全部开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启动实施。对经济适用住房在建项目要抓进度,抓形象,抓质量,力争尽快投入使用;未开工项目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审批能简则简,启动能快则快,时间上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对2009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要在同各设区市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抓紧明确任务并在年内签订责任状。要着力推进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确保进度、确保质量、确保安全、确保控制投资的工作要求,抓紧备料,抓紧设计,抓紧施工,倒排工期,加强协调督导,对问题较多、难度较大的重点县(市),督促有关设区市实行驻点帮扶,确保全面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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