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情况汇报会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8〕215号 2008年12月1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情况汇报会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情况汇报会纪要
2008年12月3日下午,副省长史文清主持召开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情况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副秘书长蔡玉峰,省建设厅厅长陈俊卿、副厅长欧阳泉华、高浪、王建平、吴昌平、副巡视员曾绍平,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审计厅副巡视员蔡景祥,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张祥连,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吴井勇,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负责同志。会议听取了各督查组的情况汇报,总结了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加快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很强的实效性,与当前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相互一致,相互衔接,抓住了这一轮中央宏观政策调整带来的重大政策机遇,为我省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赢得了时间、争取了主动。
会议认为,这次全省第一批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查工作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成效显著。从督查的情况看,各设区市、相关县(市)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协调有力,调度得法,效果明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省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形成了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合力。会议强调,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完成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具体事项:
一、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大规模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我省是第一次,各地在克服项目建设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不利因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要善于把这些“散金碎玉”加以提炼总结,指导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开展。
二、省建设厅要加强厂网设计图纸的检查力度,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出图的速度和质量,保证建设进度的需要。各设计单位要派驻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