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
(六政办〔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08〕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体系,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 “两网”)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两网”建设工作目标
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目标是:2008年,建立完善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2009年,构建农村药品供应网,实现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达标率50%、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规范药房”达标率30%;2010年,全市农村药品“两网”的村级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的“规范药房”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50%。
二、加强“两网”建设组织领导
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
各县区政府(管委)也要成立或调整充实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由分管县区长(主任)任组长,药监、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培训、管理工作,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药品监管部门,各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确定一名具体办事人员。
三、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由县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和行政村药品信息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对农村药品流通、使用质量实施监督,收集上报农村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信息。各乡镇确定一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药品监督协管员,各行政村确定一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农村药品信息员。行政村药品信息员培训、管理工作由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
四、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