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
(黄政办发〔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4〕6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根据《
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目的是通过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四级行政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把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
二、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以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为龙头,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基础”的行政服务网络,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全市上下互动、统一协调的行政服务新模式。
目标任务:至2009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原则上都建立便民服务中心,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室;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互联互通。至2010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100%实现行政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建立起网络健全、运作规范、便民高效、考评科学、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行政服务网络。
三、行政服务网络建设的基本原则
--便民高效。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各级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各地要根据实际,分级合理确定纳入服务中心(室)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单位对每一事项应承诺办理期限,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
--规范运作。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办事环节最简、申报资料最省、办理时间最短、收费标准最低”的要求,不断完善流程管理,明确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使权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