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与证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农绿字〔2009〕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精神,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和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部署,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产品质量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认定,简称“三品一标”)与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支持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把推进农产品认证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我省近几年“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实践也证明,推行“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全程标准化生产模式,对示范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进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都发挥了有效地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管工作,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基本目标要求具有深远的影响。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由单纯认证向技术标准建设、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品认证与监管、市场开拓服务等综合性服务转变,推进全省农业品牌战略的实施,为再创山东农业发展新优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督管理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工作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名优特产品为重点,实施“三位一体、整体推进”战略,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强化认证后监管,实现农产品质量认证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