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脱钩;行政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基本完善;政府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得到加强;行政效能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合力基本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水平显著提高。
3. 基本原则。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和分类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在改善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制定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发展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区事权。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6. 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规范行政审批时限、环节和流程;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逐步实现政务大厅之外无审批;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定期清理制度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7. 强化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对财政资金项目实行评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评估。认真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缴分离制度,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