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主动服务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决定

  (二)合理利用计划指标,科学安排今后两年的土地利用计划。要主动超前了解全市加大投资的实际用地需求,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国土部门适当增加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计划指标的统筹,加强与发改、规划部门的沟通,确保将新增中央、省投资计划项目和我市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大运会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纳入计划,保障其用地需求。各分局要继续深入开展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辖区可供土地潜力,为今后的土地供应打好基础;同时,积极探索辖区年度计划编制的新思路、新方式。

  三、创新机制,简化程序,全力推进依法依规用地

  (一)开展重大项目涉及基本农田的调整修改工作。中央、省和我市重大投资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可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衔接,先补后调,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保证以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原则,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切实做好批次用地和重大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在理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机制的前提下,启动我市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安排专人对年度农转用报批和单独选址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进行专人专责跟踪服务,主动协调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开展先行用地报批工作。争取扩大先行用地政策支持。对于已纳入年度农转用报批方案的项目用地,在农转用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前,因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建设的,可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先行用地;对未纳入年度农转用报批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项目,因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上报申请先行用地,并纳入下一年度农转用报批方案。

  (四)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确保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严格实施。要加强用地预审工作,从严把关,除符合先行用地申请条件的项目用地外,其他项目必须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确定的可供地范围内安排,确保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计划指标,对不符合规划、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用地。

  四、加强整备,盘活存量,千方百计保障土地供应

  (一)加强土地整备工作。加快建立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土地整理储备机制,对重大项目用地或重点开发区域提前进行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同时,要统筹储备土地管理,对拟安排中央、省和市重大项目的储备用地,收归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减少中间环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