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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鲁卫医字〔2009〕2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医疗服务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医疗服务工作,将其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早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节日期间医疗秩序良好。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我厅“两好一满意”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各项管理工作,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机构节日期间人员安排足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优良,应急反应快捷,确保节日期间医疗服务万无一失。
  二、加强行政值班,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好行政值班,做好随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各级医疗机构、“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和采供血机构都要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行政值班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替岗及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问题。对因值班期间脱岗或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节前都要对值班人员进行通讯器材使用、应急预案启动和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值班人员能够做到应对沉着、处置有效、报告及时。
  三、合理调配值班力量,做好急救医疗服务。各市“120”指挥调度中心和急救中心节前都要安排对急救工作所需的急救车辆、通讯设施、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检修;节日期间要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确保急救指挥调度及时接听,及时出车,及时抢救,全天候运转。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采集与储备,必要时启动应急方案,发动无偿献血。各医疗机构要实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妥善安排急诊、门诊、外科、手术室、影像、检验等重点科室的日常及夜间值班;要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预案,保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做好应急救护准备,保证救治及时。针对节假日期间鞭炮炸伤、交通事故等患者较多和由于天气较冷等原因造成的骨折、冻伤、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增多的情况,各医疗机构要选派已在本院执业注册、业务素质较高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值班,特别是急诊科要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医师值班。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和我厅的有关要求,做好人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到人员设施到位,资料规范完整,疫情报告制度健全,网络直报系统运行良好。问题奶粉事件患儿定点医院要继续做好患儿随诊和监护人的解释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广大医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各医疗机构也要关心值班医务人员的生活,在妥善安排值班任务的同时,确保其生活好、工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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