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200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的通知》(深府〔2008〕20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方式,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实施原则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力度,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责任,监督考核。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分工,各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作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承担着先试先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深圳特色,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创新发展道路。
重点突破,循序渐进。针对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重大专项工程,先行试点示范,取得实效再逐步推广,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赢得良好开端。
主动衔接,争取支持。加强沟通,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与国家和广东省的各项规划相衔接,深化与周边地区的互动合作,积极争取各项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努力聚集国内外各种创新要素和资源。
三、近期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
(一)提高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华强文化科技环幕立体电影系统、比亚迪清洁能源汽车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华为下一代互联网工程研究中心、中兴通讯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工程实验室、大族激光激光加工企业技术中心、迈瑞医疗电子(监护、医学检验)工程研究中心、腾讯互联网即时通讯技术工程实验室等本土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以本土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贸工局、文产办牵头,市财政局等配合(见附表14)。
(二)新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
依托深圳市闪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电子信息产品智能互联工程实验室;依托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建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工程实验室;依托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工程实验室;依托拟成立的深圳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组建数字音频工程实验室;依托拟成立的京东方(深圳)有限公司,组建TFT-LCD平板显示工程实验室。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全力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电子信息产品智能互联、数字音频、电子信息产品标准化、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平板显示等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深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科技信息局、财政局等配合(见附表11)。
(三)组建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
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借助中国科学院的优势资源,加快开展组建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的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各项前期工作,2008年底完成计算中心组建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力争年底通过科技部立项审批,2009年上半年完成计算中心建设规划制定并全面启动项目建设,2010年建成千万亿次计算能力、百TB级的存储容量的国家华南超级计算中心,为华南地区产业发展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高新办、南山区政府、大学城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15)。
(四)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在深圳国家电子技术工业试验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组建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负责我市国家级和市级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包括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前期咨询、申报初评、跟踪检查、审计评估、验收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为我市国家工程实验室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推动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基地的建设,构建以研究开发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的技术研发平台;完善数字技术园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提供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建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效益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市编办、国资委等配合(见附表19)。
(五)建设一批高新技术重大项目。
加大对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等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协调服务的工作力度,加快中芯国际8+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世纪晶源化合物半导体、意法半导体封装测试基地、深超光电第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等项目建设,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积极引进意法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7.5代TFT-LCD面板生产线、康宁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等项目,努力构筑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大工业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34、35)。
(六)建设南方科技大学。
尽快完成南方科技大学校址的征地拆迁工作;2008年第四季度开展拟任校长招聘工作,全面展开办学合作模式洽谈和人才队伍引进;2009年2月启动南方科技大学校园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南方科技大学办学基本条件,力争2009年第四季度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考察评议,并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人事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南山区政府、南方科大筹备办等配合(见附表1)。
(七)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2008年底设立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与完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架构,制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委托管理协议,引导基金投入规范运作并开始产生良好的效果。研究制定组建中国创业资本投资基金的方案,包括目标、规模、期限、发起人、投资范围、运作框架、管理公司和退出渠道等,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启动基金运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信息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金融办、国资委、创新投公司、创投公会等配合(见附表56、57)。
(八)建设创业投资大厦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
2009年10月前完成创业投资大厦(VC&PE大厦)、国家工程实验室平台大楼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环评、用地手续等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10月项目正式动工,年底完成基础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高新办牵头,市财政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配合(见附表18、59)。
(九)推进韩国SKT信息技术合作项目。
在无线射频识别(RFID)、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交通等信息通信及服务领域选择若干项目,实施“中韩信息技术创新合作项目”,以合资、合作、产业链配套等多种形式,在技术研发、产业合作、信息服务、城市信息化建设和人才交流等方面与深圳有关单位开展深入合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贸工局、信息办、科技信息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交警局等配合(见附表112)。
(十)建设深圳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