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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开拓虚拟空间,突破创新型城市发展的空间资源约束。

  城市信息化建设。

  主要目标:加快大运会IPv6互联网基础工程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推进无线网络在城市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工作任务:(1)围绕2011年大运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推进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此信息平台基础上,积极开展并逐步推广基于IPv6技术的示范应用,同时积极申报将该项目列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2)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城域网,积极推动三网融合。提升电子政务公共服务水准,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构筑完善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完成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建设,快速推动深圳在政务信息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经济领域信息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建设超高速、高带宽、广覆盖的城市无线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完成特区内主要城区无线网络商用覆盖,主要公共场所实现无线覆盖,预计建设热点数2600个。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信息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大运会执行局等配合(见附表80、81)。

  (九)加强创新文化载体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创新文化载体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设立创新大讲堂。

  工作任务: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褒扬深圳著名创新人物和企业。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深圳科技中心建设,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学家及其他专家学者参与科普创作。设立城市创新大讲堂,办好“创新中国”深圳论坛以及博士论坛,打造创新理论与创新观念的重要发源地和传播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科技信息局、科协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配合(见附表82、84、85)。

  2.文化创新平台建设。

  主要目标:推动创意产业孵化器建设,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基地。

  工作任务:瞄准新一代创意消费群体,推动创意产业孵化器建设,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基地,逐步把“文博会”培育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推动文化产品、服务出口。

  责任单位: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化局等配合(见附表86、87、88)。

  3.文化产业集群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培育扶持文化产业集群。

  工作任务: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著名品牌、一批文化产品交易市场。调整优化现代印刷、文化旅游、工艺美术行业,提升壮大传媒出版、演艺娱乐、艺术培训行业,重点扶持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内容行业,培育发展游艇行业,形成创意产业、传播产业和文化服务产业等文化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文产办牵头,市文化局等配合(见附表90、91)。

  (十)以深港合作为重点,促进开放合作。

  1.“深港创新圈”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深港高水平公共技术平台和创新型产业项目;建设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建设香港各大学的深圳产学研基地。

  工作任务:(1)依托深港两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充分利用两地创新资源互补性,建设深港创新圈知识、人才与共性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核心技术的支援平台。结合深港创新和应用的实际,在食品安全、药物研发、重大疾病预防、无线射频等领域及知识产权工作方面设立创新专项。(2)制定《深港创新圈2008-2010年行动计划》,力争用2-3年时间,建成一批深港技术创新合作基地。重点建立全市各区创新基地及“深港生产力基地”、“深港创新圈互动基地”等公共服务载体,吸纳港资企业研发中心和项目进驻。(3)加快建设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深圳产学研基地,积极配合香港各院校,做好产学研基地建设协调工作,完善公共技术设施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引进10个香港院校实验室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深港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信息局、高新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教育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配合(见附表92、93、94)。

  2.深港基础设施合作。

  主要目标: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加强两地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

  工作任务:(1)2009年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研究,统筹研究制定合作开发方案,争取国家支持,打造深港两地新的产业增长极,使河套地区成为新时期深港加强深度合作的重要标志。(2)加快规划建设深港两地机场间铁路快线接驳项目,研究项目功能定位、线站位、运营组织规划和投资匡算等,向深港机场合作联合专责小组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并进行审议。(3)完成京广深港客运专线铁路建设用地征地拆迁,2008年底启动福田站、深圳北站的建设,2009年底京广深专线深圳段47公里线路开工建设。(4)进一步完善两地口岸设施,推动深港航运物流合作。(5)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改善深圳湾和大鹏湾水质,提高两地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轨道办、环保局、口岸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交通局、法制办、外事办、公安消防局、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等配合(见附表102、103、104、105、106)。

  3.国内区域合作。

  主要目标:促进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培育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强化与内地高校在科技成果产业化领域的合作。

  工作任务:(1)通过产业转移和城市功能互补,与汕头、河源、惠州等周边城市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积极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合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区域经贸合作;根据国内不同区域资源、产业特色和优势,发挥深圳综合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打造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到2010年,与内地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积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2)争取2009年虚拟大学园院校产业化综合大楼开工建设,推动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产业化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做好二期规划,新引进2-3所院校,到2010年形成初具规模的院校产业化基地。

  责任单位:市贸工局、高新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配合(见附表107、108、110)

  4.国际技术合作。

  主要目标: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鼓励支持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

  工作任务:(1)积极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向深圳转移,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进行行业分析并确定目标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推介和上门洽谈,邀请目标企业来深考察和深入洽谈,争取到2010年引进10个以上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加快深圳微软技术中心、深圳思科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2)在与匈牙利、芬兰、加拿大现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范围,有计划地推进与欧盟成员国和独联体国家的科技项目合作,加强与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韩国等的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政府间多边和双边科技合作项目。(3)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通过收购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部门、利用当地技术人才和技术环境新建国外研发机构、与国外公司建立研发联盟等方式,支持本市企业跨国建立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科技信息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见附表111、112、113、114)。

  五、2011-2015年主要工作

  (一)增强创新基础能力,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全面推进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到2015年,基本建成南方科技大学,形成较为完善的大学城管理体制,显著提升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深圳富士康工业工程管理学院、深圳创意设计学院等民办院校的办学水平,大力增强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产业创新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的研究能力,建成较为完善的高新区重点实验室群和大学城重点实验室群,力争拥有9-1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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