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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卫法监发〔2008〕17号)


各市卫生局,四大企业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提出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山东、平安山东的高度,重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巡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监管措施,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承接各种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施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具备承办聚餐的接待能力。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以及凉菜制作、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查体状况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落实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对于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将有关申报事宜及时通知各餐饮单位,对辖区内承办10桌以上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年夜饭申报登记制度(见附件),全面掌握年夜饭的预订情况。餐饮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和加工经营场所,不得超能力接待。
  三、积极宣传,严格值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引导广大消费者聚餐或预定年夜饭应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高、风险低的A、B级餐饮单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春节期间要严格值班制度,继续实行食品安全情况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市卫生局、四大企业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要安排专人于每日的16:00前,将管辖区域内食品安全情况传真至我厅值班室(传真:0531-67876211)。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配备应急处理工具、文书,并安排好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务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对群众举报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我厅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受理电话:0531-855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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