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规范行政裁量权是新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具有前沿性、挑战性,做好这项工作对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乃至整个政府法制工作意义重大。2009年,要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努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综合控制模式。综合运用设定原则、规范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层级监督、行政救济等多种手段,科学、合理、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权。在出台《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基础上,加强对省工商局、省交警总队、邵阳市、娄底市等试点单位的指导,及时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推动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的全面展开。二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手抓规范、一手抓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权力集中不到位、职责配置不统一、工作机制不完善、机构编制不规范、指导协调不得力等问题,统一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各项工作标准,起草《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报省政府发布。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着力加强对基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着力抓好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依法依规及时换发、补发、收回相关证件。要通过“两证”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以提升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增多、行政争议可能进入高发期这一实际情况,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认真研究行政争议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准确掌握行政复议范围,维护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权。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合法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二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进审理方式的改革,综合运用调解、和解、听证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立案环节的作用,争取在立案环节消化和化解部分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工作,认真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在我省开展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试点任务。加强我省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切实培育一支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队伍。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内部办案流程,出台行政复议内部办案程序。要通过上述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建立全省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工作联系制度。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中具有共性、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省直部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情况的交流,指导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依据。加强对市县两级统计报表时效性、准确性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做好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工作。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程序建设的推进作用。高度关注行政复议案件中违反法定程序问题,对违反《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