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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前期工作。

  1. 确定管网规模。各镇街要围绕完善主干管网的功能,科学确定辖区内次支管网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分期建设计划,满足污水收集率90%以上;各镇街工业园内及住宅小区内的配套排污管网不纳入截污次支管网工程。

  2. 采购设计单位。各镇街按有关规定确定可研、环评及设计单位。

  3. 开展可研、环评、设计工作。各镇街要从规划、城建、相关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配备专业人员,全程指导和配合可研、环评、设计单位开展工作;市环保基建办根据需要派出技术人员提前介入可研、设计工作,跟踪工作进度,为评审可研及初步设计做好准备。

  (二)建设推进。

  要求于2009年6月前完成次支管网的可研、专家评审、环评、设计工作,2009年8月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五、职责分工

  (一)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保基建办”)职责:一是负责审查立项报告并组织工程的环评报告、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二是统筹和督促工程建设的进度并控制工程的投资规模;三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四是协助各镇街与市属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的问题。

  (二)各镇街职责:各镇街为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业主单位,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确定可研、设计(含地质勘探、物探、排污口测量、地形图修测、基坑支护、破路修复)、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承接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工程的立项、可研、环评、设计等工作;二是组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作;三是组织管材供货的政府采购工作;四是审查拨付工程进度款;五是负责工程变更审批,并报市环保基建办备案;六是落实工程建设进度;七是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及工程结算;八是协调市各职能部门解决工程建设的相关问题;九是配合市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工程验收的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

  (一)各镇街完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按程序经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送市财政局审核,再报市政府审定。

  (二)工程建设资金由市、镇财政统筹解决,除投资本金外,其余的工程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解决,参照主干管建设模式由市、镇街按5:5比例分担偿还。

  (三)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的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由相关镇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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