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
(17)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8)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19)省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食用油的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20)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21)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22)省工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
(23)省物价局:负责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4)省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省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25)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及时组织对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尽可能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事故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股份安徽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安徽销售分公司做好服务区的燃油供应工作。
(26)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省内铁路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滞留旅客的运输计划调度,保障铁路运输畅通;统计、报告火车站滞留人员数量。
(27)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机场除雪铲冰工作,及时发布航班延误信息,做好因航班延误滞留旅客的生活保障等工作;统计、报告机场滞留人员数量。
(28)省军区司令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必要时,申请南京军区派遣部队支援我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9)武警安徽省总队: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3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为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向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6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