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组: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经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生活救助组: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3)交通工作组:省交通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军区司令部、武警安徽省总队、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和客货空、陆运输保障工作,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市、县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如遇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车辆堵塞和人员滞留,可报请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统计交通滞留人员数量。
(4)煤电油运工作组:省经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电力公司、上海铁路局蚌埠铁路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煤、电、成品油、燃气、供热、公共交通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
(5)市场保障组:省商务厅牵头,省粮食局、省农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6)医疗卫生救助组: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
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1 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1 Ⅰ级预警
全省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3以上县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省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2 Ⅱ级预警
全省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县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省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3 Ⅲ级预警
全省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3以上县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省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