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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财务决算有关备案工作的通知

  (四)各市管企业应当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列明,支付审计费用时应预留不少于30%的审计费用,待市国资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等审核合格后,再由市管企业向中介机构支付剩余款项。对因不能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或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出现质量问题,且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另行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由此所生产的费用从预留的审计费用中优先列支。
  财务决算备案管理工作是国资委财务决算审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未经备案同意事项,在确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及经营业绩风险指标时将不予认可。各市管企业应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做好各有关事项的备案工作,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所有应备案事项的备案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委统计评价处,其中,财务决算审计事务所选聘情况的备案材料应于11月18日前报送。
  电子邮箱:zengwen2008@sohu.com
  联系人:袁永明、隋锡英、杨志斌
  联系电话:83786823 83786842 83786825(兼传真)
  附件:1.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
  2-1.市管企业200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备案表
  2-2.市管企业200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企业明细表
  3.市管企业200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表填报说明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市管企业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情况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

省市

(国别)

级次

资产总额(万元)

占合并(汇总)总资产比重(%)

集团合并(汇总)控股比例(%)

企业

性质

是否为新增企业

是否纳入合并(汇总)范围

未纳入合并(汇总)范围原因

 

**集团公司(合并/汇总)

 

 

 

 

 

 

 

 

 

1

 **集团公司(本部)

 

1

 

 

 

 

 

 

 

 

 二级子企业甲(合并/汇总)

 

 

 

 

 

 

 

 

 

2

  二级子企业甲(本部)

 

2

 

 

 

 

 

 

 

 

  三级子企业A(合并/汇总)

 

 

 

 

 

 

 

 

 

3

   三级子企业A(本部)

 

3

 

 

 

 

 

 

 

4

   四级子企业1

 

4

 

 

 

 

 

 

 

5

   四级子企业2

 

4

 

 

 

 

 

 

 

6

   四级子企业3

 

4

 

 

 

 

 

 

 

 

 

 

 

 

 

 

 

 

 

  三级子企业B

 

3

 

 

 

 

 

 

 

 

  三级子企业C

 

3

 

 

 

 

 

 

 

 

 

 

 

 

 

 

 

 

 

 二级子企业乙

 

2

 

 

 

 

 

 

 

 

二级子企业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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