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监管上水平
6.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和制度。认真学习贯彻《
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健立完善国资监管规章制度体系。确定5月份为国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月。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积极探索加强区(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效方式。
7.进一步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一是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各种资源的整合与各项工作的有效对接;二是以“帐实数准”为根本原则,全面实现企业财务月报的网上直报,建立企业财务信息远程适时监控系统;三是制定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突出成本费用及风险控制,全面提升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水平。开展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建立完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分析和成果运用,推进企业对标管理;五是建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落实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职责。
8.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完成三大投资公司和青钢、青岛港等企业的产权关系理顺及清理工作;二是国有产权交易工作统一进入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健全审核、信息发布、竞价、资金结算、变更操作及监督一体的实时监控系统;三是加强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积极探讨建立产权登记与工商登记的联动机制;四是强化上市公司国有股监管。完善上市公司动态监控体系,坚持上市国有股权重大变动及拟变动信息快报制度。强化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受让行为的监督检查;五是探讨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管。对国有连续控股50%以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产权登记;六是加大产权交易的稽查力度,重点对企业改制、重大投资项目等实施动态跟踪和有效监控,会同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
9.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及披露制度。健全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和报告制度,严格规范企业改制、重大投资、上市、大额担保、大额捐赠等重要事项的审核程序。建立对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探索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估机制。
10.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一是加快完善资本经营预算的法规体系,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和预算编制;二是积极做好08年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和收缴工作;三是组织实施08、09两个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的落实监督,建立健全预算资金支出跟踪服务及信息反馈制度。
11.进一步严格落实经营责任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对企业实行分类考核办法,增强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建立综合绩效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新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强化对标管理、风险评价,稳妥做好0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工作;三是做好2009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核定工作,签订09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四是研究提出任期考核与薪酬管理的工作方案;五是探索建立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与考核结果相衔接的薪酬管理制度,积极稳步推进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六是密切关注国务院国资委的政策和相关做法,认真总结分析海信、双星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试点的经验,继续指导推进海信、青啤等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研究探讨非上市国有企业的中长期激励实施意见;七是要业绩降薪酬降,在当前情况下,负责人要先降,负责人降薪幅度要高于职工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