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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吕梁市交城县等五县(市、区)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吕梁市交城县等五县(市、区)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晋国土资技审〔2008〕191号)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省厅和你局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你市交城、汾阳、孝义、柳林、离石五县(市、区)的补充耕地工程进行了验收。经验收所补充耕地符合《建设项目补充耕地验收办法》的要求,共通过验收补充耕地11562.27亩,其中:交城县验收1356亩;汾阳市验收2393.7亩;孝义市验收1224.1亩;柳林县验收3236.75亩;离石区验收3351.72亩。具体情况见附表:

  鉴于新开发的耕地农业生产条件还不稳定,今后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培肥地力,保证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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