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朔州市怀仁县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朔州市怀仁县补充耕地验收结果的通知
(晋国土资技审〔2009〕1号)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怀仁县国土资源局的申请,省厅组织你局及有关人员,对该县所补充耕地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如下:

  一、通过现场查看及与省地籍库资料核对,补充耕地符合《山西省复垦开发耕地的标准》和补充耕地有关规定的,同意验收。

  此次补充耕地通过验收面积为918.9亩。(补充耕地位置、地类、面积见附表)。

  二、鉴于补充耕地工程竣工时间较短,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培肥及土壤改良工作,促进农业产量的逐年提高。

  2、进一步完善配套水利设施,保证水浇地有充足可供利用的水源和浇灌设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